四川电大区域文化传播与产业创新研究中将于2018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举行科研课题/教改项目集中结题会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结题材料收取时间:2018年5月20日下班前 二、课题结题联系人:吴玲玲 三、联系电话:028-87763170 13982273943 邮箱496500497@qq.com 四、联系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西3段3号四川电大文法学院 610073 五、具体要求: 1.结题范围 归属于研究中心的科研课题/教改项目(重点和青年)。(注意:归属于研究中心的课题结题要求必须参照科研处的要求。一般科研课题,不对结题时间做统一安排,项目负责人可视情况自行到研究中心递交材料申请结题。) 2.结题评审专家 2.1重点或青年科研课题,自行聘请至少两名副高及以上的、与课题领域相关的专家填写鉴定意见表。其中,重点课题必须至少聘请一名校外专家鉴定,最后答辩结题。 2.2校级一般科研课题,由课题组自行聘请副高及以上课题组外专家两名进行鉴定,最后将材料上报至科研处审核结题。 3.结题相关材料 3.1所有相关的结题材料与表格,与科研处要求一致,请前往科研处相关网页下载附件,网址:http://kyc.scrtvu.net/info/1007/1569.htm 3.2重点、青年或一般科研课题:结题申请表、立项通知书、专家鉴定意见表、研究主报告、研究辅助材料(发表的论文、成果、课件、专利等),所有材料装订成一本,一式两份。 3.4重点科研课题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文章。青年科研课题至少一篇核心期刊文章,如没有,至少有一篇一般期刊文章,资助经费减半。一般科研课题/教改项目鼓励发表文章。 六、免于结题鉴定 科研课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视为已通过并免于鉴定: 1.成果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,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论文(有证书或说明材料); 2.已公开出版该课题的研究专著(非教材); 3.已经在实践中证明技术成熟,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,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出具证明的。 免于鉴定的项目,仍须填报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,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,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和最终成果报送研究中心。研究中心对上报材料通过上会进行审定,并作出是否同意免予鉴定的结论。 |